根據此前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的《刑事判決書(2020)蘇 0724 刑初 166 號》,2020 年 12 月 29 日,江蘇省灌南縣人民法院對許某一案作出一審判決,被告人許某犯敲詐勒索罪,判處有期徒刑 13 年,并處罰金 500 萬元。
根據灌南縣人民檢察院指控,2014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期間,許某同時或不間斷地與多名公職人員發生不正當關系,后以自己家人找被害人鬧事以及自己購房、懷孕、分手補償等為由,抓住這些公職人員害怕曝光后影響工作、家庭、名譽的心理,先后向這些公職人員索要人民幣 372.6 萬元。
灌南縣人民法院在一審判決書中認為,許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,多次勒索他人財物達 372.6 萬元,數額特別巨大,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。
判決書顯示,許某生于 1994 年,連云港市灌云縣人,案發前系連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一名輔警。該案中的被害人,則包括時任連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長劉某兵、灌云縣公安局副局長寇某、南崗派出所所長孫某、侍衛莊派出所所長朱某等公職人員。
紅星新聞記者獲悉,2019 年 5 月 29 日,許某因涉嫌受賄,被灌南縣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。時任連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長劉某兵,是許某一案中最后一名被害人。另一份判決書顯示,許某被立案調查前 10 天,2019 年 5 月 19 日,劉某兵被灌南縣監察委員會留置;2020 年 1 月 17 日,劉某兵被法院認定受賄 74.6 萬元,獲刑 2 年半,并處罰金 20 萬元。
近日,許某一案引發輿論高度關注后,該案一審刑事判決書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撤回,涉案公職人員是否受到處分也備受熱議。
▲灌南法院官方回應
2021 年 3 月 12 日,灌云縣及灌南縣官方先后作出回應:灌云縣涉案的 7 名公職人員已于 2019 年底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、行政撤職等黨政紀處分;許某在法定上訴期內提出上訴,目前該案正在二審審理階段,一審判決書未生效,根據相關規定,該文書在發生法律效力之前不應在互聯網公布,故予以撤回。
▲灌云縣官方回應
2021 年 3 月 15 日晚,許某父親接受了紅星新聞獨家采訪。許某父親說,案發之前,他并不清楚女兒的私人生活狀態," 如果知道,肯定阻止她了。" 他還認為,其女并非敲詐,系這些公職人員 " 欺負 "" 玩弄 " 其女," 犯錯誤的是他們,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我女兒一個人頭上。"
以下為紅星新聞與許某父親的對話。
" 如果早知道這些事,我就阻止她了 "
紅星新聞:你女兒的基本情況?
許某父親:我女兒 1994 年出生,之前在山東一家衛校上學,2014 年畢業之后,先后在連云港市灌云縣、新浦區等地的醫院上班。2018 年春天,我當時還在浙江打工,她給我打電話說," 我現在‘高升’了。" 我問她怎么回事,她說她到連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上班了,做輔警。
▲許某的工作證件。
紅星新聞:你家庭的經濟狀況?
許某父親:我靠打工為生,一天 170、180 元;我老婆有心臟病,一個月吃藥(花費)600、700 元。我女兒到衛校上學的錢,還是我在外面借的。
紅星新聞:案發前知道你女兒的私人生活狀態嗎?
許某父親:不知道,我家大女兒以前知道一些。我要是以前就知道,我就阻止她了;我要是以前就知道,我就要氣死了。
紅星新聞:你女兒平時沒有和你們談過這些事?
許某父親:沒有,她平時在城里,大約每周末回家一次,回來也不聊。我老婆平時催過她,說她年紀大了,應該找個對象,但她不讓我們管她的事,后來我們也就不談了。
紅星新聞:你女兒的經濟狀況?
許某父親:我們平時沒看到她花錢大手大腳,她有沒有錢我們也不知道,平時只有她花我們的錢,我們沒有用過她的錢。她在灌云縣城有一套房產。買房子的時候,我們夫妻給了她二十六七萬元,其中六七萬是我們向親戚朋友借的。直到現在,我們還在還債。
" 開庭時女兒說不想見我們,等以后去監獄看 "
紅星新聞:你什么時候知道判決書里說的那些事情?
許某父親:案發之后我才知道。我們夫妻兩人,已經沒有臉面了。他們為什么欺負我女兒?
紅星新聞:你們家人都完全不知道嗎?
許某父親:案發之后,我老婆后來告訴我,大約 2019 年 3 月,有一次海州分局副局長劉某兵拿我女兒的手機,給我老婆打過電話。他在電話里講了他和我女兒的事情,說我女兒懷孕了;他之前承諾會和他老婆離婚、和我女兒結婚;但他說話不算數,耍我女兒,我女兒和他分手,天天去鬧,還尋過短見。(許某母親:我當時跟劉某兵說,我家閨女不出事就算了,出了事我饒不了你;劉某兵說,他會把這件事處理好。)
▲ 2019 年 6 月,許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刑拘。
紅星新聞:你妻子之前沒有告訴過你?
許某父親:她怕我生氣,沒有說過。
紅星新聞:開庭的時候你們家屬去旁聽了嗎?
許某父親:我們家屬都沒有去。一審辯護律師說,不讓我們去。我問律師理由,律師告訴我們,他問過我女兒,女兒說不想見我們,等以后去監獄看看就行。我想她,心里很不好受。
" 不能把屎盆子扣我女兒一人頭上 "
紅星新聞:你怎么看待一審的判決結果?
許某父親:我女兒被判了 13 年、罰金 500 萬元,我心里不平衡。
紅星新聞:法院認定你女兒敲詐 9 名被害人 372.6 萬元。
許某父親:他們都是公職人員,他們不該欺負我女兒。他們給我女兒的錢,是自愿給的青春損失費,怎么能說是敲詐呢?如果說我女兒敲詐,為什么他們當時不報警?他們有人就是警察。我女兒沒有從他們口袋里掏錢、搶錢。作為公職人員,他們欺負我女兒、玩弄我女兒,犯錯誤的他們是,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到我女兒一個人頭上。
▲許某財物被扣押。
紅星新聞:公安機關扣押了你女兒的手表、50 萬元現金是怎么回事?(記者注:灌南縣監察委員會《扣押財物文件清單》顯示,許某被扣押了 4 只勞力士、歐米茄等品牌手表及 50 萬元現金等錢物)
許某父親:手表我不知道。50 萬元現金,應該是劉某兵給的。我女兒案發那天,她正好在家,她跟我們說,劉某兵出事了,相關部門要她去配合調查,她告訴我們,劉局長給了她 50 萬元,她要去把這個錢退回去。她那天走了以后,就再也沒有回來。
紅星新聞:一審判決罰金 500 萬元,你怎么看?
許某父親:我們沒有錢交罰金。我女兒現在被判 13 年,以后怎么給的起這 500 萬元罰金?我女兒在灌云縣城買的房子,現在還沒有被查封;如果真的要罰,房子是不是會被查封?買房款里有我們夫妻給女兒的二十六七萬元,這個錢到時候是不是得先劃給我們?
" 我們現在沒臉見人了 "
紅星新聞:你們后續的打算?
許某父親:我女兒已經上訴了,現在不知道案件的進展。希望相關部門公平處理。
紅星新聞:此事在網絡上引發關注,作為許某親屬,你們怎么想?
許某父親:我們現在沒有臉見人了,這是很丟人的事情。周圍的村民都知道這個事情,但他們當面不會和我們談。我們心理壓力很大。
紅星新聞記者 王劍強 發自江蘇連云港